非手术疗法
大面积非功能部位的增生性瘢痕是不适宜手术切除的。但病员主诉痒痛难耐时,常要求处理。蜡疗、离子透入疗法、超声波、组织疗法都可试用,但疗效目前不够令人满意。小面积的增生性瘢痕可考虑应用X线照射,以减低它的血管神经性活动,但对于大面积的瘢痕当然不妥当。
我们观察到瘢痕受到压力时可以使之趋于软化平坦,故在四肢某些部位可以采用加压包扎法处理。
非手术治疗也适用于瘢痕疙瘩。对于瘢痕疙瘩的治疗,目前尚缺少十分有效的方法。过去不少医生曾应用乾冰、蚁醛(1938)、木溜油(1948)、氮芥(1957)等化学物质进行局部治疗,但均未能产生效果。亦有人提出内服大量维生素E(1951)、维生素C、B等等,然而亦非特效,若将疙瘩单纯的手术切除及拉拢缝合,肯定会引起复发,故不应任意尝试。切除后在创面上进行植皮是一种较好的方法,但也不是绝对可靠。目前大多数人的意见是切除植皮后再给予局部电子线照射治疗的结果较令人满意。照射治疗包括深度X线及镭射线,但放射治疗必须在手术后早期进行,目前我们科已经将照射时间放在手术后第二天开始,在已经完成的400余例患者中疗效达到了80%左右,比国外的报道要高。照射的延后将降低疗效,增加复发机会。
持续压力肯定也可抑制它的生长。我们曾见到一个典型瘢痕疙瘩病人,其背部两侧均有拳大瘢痕,但因习惯于向左倒睡觉,疙瘩受到经常压迫而逐渐萎缩,但右侧则继续扩大生长。
注射药物治疗:近年来对瘢痕的药物治疗除了表面涂抹外,相瘢痕内注射去炎疏松A及同类药物,每周一次,依瘢痕的大小而定用药量,4周为一个疗程,但这种方法的使用是要严格掌握其适应证的,控制其副作用的产生。
手术治疗
除了某些表浅性的瘢痕一般不需治疗外,其他各类瘢痕组织均因存在不同程度的挛缩畸形和功能障碍而需要治疗。
颜面部及颈部的瘢痕,除产生畸形及功能障碍外,还可因影响外貌而使病人产生精神上和心理上的负担。手部的瘢痕以造成功能障碍为主。手背部的瘢痕挛缩,时间稍久即可引致掌指关节背屈及拇指内收畸形,造成所谓“爪形手”,可使手部功能几乎完全丧失。身体其他部位的瘢痕挛缩也可以影响到各个肢体或关节的正常活动。
伴有功能障碍的各种瘢痕挛缩,都需要进行治疗。从目前的技术条件来讲,这种治疗仅限于应用外科手术,应用各种整形外科方法来修复创面和纠正畸形。有些瘢痕虽然没有产生挛缩症状,但由于它引起持续的痒痛症状,或经常破溃,也应考虑予以切除修复。深部的瘢痕组织有时也可因收缩而牵拉周围器官,产生神经性症状。这种症状常不易诊断,但如果一旦确诊,手术治疗的效果还是比较满意的。
对于影响功能活动或形成畸形的较小面积的增生性瘢痕,特别是面部及双手,应考虑用外科手术切除,予以植皮。但这种切除手术不宜在瘢痕早期进行,否则可能引起更多的瘢痕组织增生(特别是在植皮区的边缘部分)。一般须等待进入退化阶段后再进行切除及植皮为妥。
对于萎缩性瘢痕的治疗,原则上应尽早进行切除,以解除挛缩状态,使正常组织复位,然后在创面上进行中厚皮片移植。如面积很大,不适宜于全部切除者,可在挛缩最严重的部位进行部分切除及植皮,以促使剩余部分继续收缩而逐渐进入稳定状态。在经常有溃疡存在的部位,一般应不等待创面愈合而及早进行切除手术。
除使用游离植皮外,在遇到紧贴于骨胳表面的萎缩瘢痕,或基底血运情况极差情况下,应考虑应用带蒂皮瓣移植,以防止再度破溃。带蒂皮瓣包括局部皮瓣转移、远位皮管移植、对侧肢体交叉皮瓣移植等。
严重创伤伴有皮下组织、肌肉或骨胳等深部组织缺损时,待创口愈合后,常形成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的凹陷性瘢痕。较轻时仅在体表造成沟状或碟状组织低陷,妨碍美观。严重者则可与肌腱、肌肉或骨胳组织,或与神经干等组织直接粘连,有时引起严重的功能障碍,或破溃后经久不愈,或产生疼痛等症状。可以在伤后半年左右开始治疗,以减轻后期所产生的不可逆的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