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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对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进行公开招标报名的公示

2016-12-19    阅读量: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


关于对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进行公开招标报名的公示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八大处整形医院)就我院招聘医疗事务、相关工程、服务等经济行为的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以保证医院法务工作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邀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来我院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投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
  2、服务期限 三 年,每年提前 三十天 签署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二、法律顾问暨固定诉讼代理人的服务内容:
  1、为医院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医院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对院内各职能科室涉及的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参加医院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为院方对外合作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候陪同院方参与谈判;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进行律师见证针,对医院重大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提供医院管理及业务需要的政策法规文件资讯;
  4、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医调委调解、申请尸检、申请过错损害鉴定、申请司法鉴定等事务,并参加相关的流程;参与诉讼、仲裁、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鉴定;参与院内外和解、调解,并代表医院针对医患双方合意的赔偿方案予以进行司法确认、司法调解工作;
  5、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其他民事纠纷;
  6、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7、草拟、修改院方出具格式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等);
  8、接受医院委托,医院前期尚未结案的案件代理;合同到期继续完成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案件的后续工作;
  9、催收医院历史欠费;
  10、医院其他法律事务。
 

  三、招标方式:
  一次性公开院内招标。
 

  四、招标书公示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6日16:00前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单位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执业律师队伍,至少有1名医学教育背景的律师。
  4、投标单位需具备处理各类诉讼和医疗纠纷的丰富经验,担任医疗机构法律顾问五年以上,案件处理成功率较高;并具有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投标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拟担任我院法律顾问团队全体律师的名单和及其律师证的复印件;
  7、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1,2项需要核对原件后当面密封。
  2、不接受单个律师报名,资质不齐的律师事务所谢绝参与投标;
  3、报名后,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恕不退还
  4、各家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制定上述资料的费用自行承担。
 

  八、招标流程:
  1、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于2017年1月13日16:00之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一并提交至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路33号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医患办,文件需现场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我院定下具体招标时间后提前一周在网上公示,届时在整形外科医院行政四楼会议室,各家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代表共同见证之下,由整形外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当场拆封各家参与投标律师事务所的报价单,并当场宣读各家律师事务所的报价情况。
  3、进行后续评标工作;
  4、待评标工作结束,确定各家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名次及中标者名单后,进行院内公示一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佟老师
  联系电话:010-88771502  传真电话:010-88772107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33号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医患办,有关本次项目招标方面的问题,可来电、来函(传真)或来人联系。
 

  十、解释权归属:
  本次招标相关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院方所有,招标工作未尽事宜,以友好、公开的方式协商解决。
 

  十一、纪检监督: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本次招标工作,监督电话:010-88771969。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