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阅读量: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东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不断增长的患者的需要,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八大处整形医院)计划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小庄6 号2号楼增设第二执业地点,名称拟定为“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东区)项目”,租用房屋建筑面积为9750.41m2,拟设置的诊疗科目为整形外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该址设置床位120张,牙椅2台。
本项目位于三层商业建筑的地下一层部分、一层部分、二层和三层,项目所在建筑东、西两侧是2栋31层公寓楼(是朝阳门外小庄路6号1号楼和3号楼),北侧20米处是朝阳路,南侧是景闻路,马路对面是泰达时代中心公寓(距离项目47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影响
在装修阶段砂轮机、电锯、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最大值可达100dB(A)以上,由于装修在室内进行,经墙体隔声降噪,噪声值可衰减至60~80dB(A),且为非连续的噪声源。项目的施工期为4个月,可在装修施工前征求相邻的朝阳门外小庄路6号1号楼和3号楼物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以现场公示告知的方式将装修工程的时间安排告知两侧居民楼内居民,争取得到其理解和支持。项目施工期很短,随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施工废气影响
装修期间会有的粉尘和废气产生,粉尘产生环节主要在切割、钻孔、开凿等过程,尽量实行湿式作业,降低装修过程的粉尘污染,同时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装修主要在室内进行,粉尘基本不会排到室外,对周边的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处理墙面装饰吊顶、涂漆、处理楼面等作业,均需要使用涂料、油漆等材料。装修期油漆中有机溶剂在涂漆过程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挥发、排向空气,属无组织排放。应使用环保型油漆和涂料;注意通风设施的合理设计,加强通风换气;施工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尽量缩短施工期;避免装修后立即投入使用并增加自然通风时间等措施,可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对当地地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施工固废影响
装修阶段会有固废产生,主要有沙质混凝土废物,装修材料的外包装,如木箱、纸箱、塑膜、纺织袋等。应安排专人管理,做到按时收集,及时清理,统一外运;对一些边角废料,充分利用和回收循环使用,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则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明显。
(2) 运营期环境影响
大气污染影响
本项目自建地埋式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各池体及设备均位于地下。各水处理单元的池体均为密闭式箱体,污水全部在管路或密闭池体内,无开放水面,污水全部在密闭池体和管路内运行,则污水处理系统内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不会逸散到设备外,故预计污水处理站区域外将无明显臭味感知;手术室内空气流通净化过程中,各种药品及试剂气味散发量很小且较为分散,通过保持相关科室内良好的通风,及采用紫外线灯、负离子空气净化器等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小空气中药品、药剂气味,确保手术室内环境空气保持清新,手术室空气通风口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水污染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全部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中处理,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汇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当地的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医疗设备噪声、手术室排风系统运行噪声、污水设备的噪声的运行噪声。本项目在营业时采用的医疗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均较低(源强小于60dB(A)),水处理设备系统主要是水泵,噪声强度65dB(A);上述噪声源均位于室内或构筑物内,而建筑墙体或构筑物对噪声具有较好的隔减作用,室内噪声源受建筑墙体隔减,降噪大于40dB(A), 各种噪声源的噪声主要限制在房间内,对室外的影响小于45dB(A),室外设备主要为手术室排风风机,设置于楼顶,噪声强度为70 dB(A),经过减震降噪后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当地的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其他废弃物均为危险废物。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办法,对所有危险废物进行单独收集、存放,并交与有资质的单位运走。
生活垃圾单独收集,避免与医疗垃圾混放,纳入当地市政垃圾系统。
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无影响。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我单位已委托北京工业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已经完成,报告书结论是本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不明显,报告书简本纸质版置于项目办公室内,供相关公众查阅。您可以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截至日期2014年3月2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4、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5、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4年3月14日起至2014年3月27日,共十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八大处整形医院)自筹资金建设,为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
联系人:柳银辉;电话:13611240871;电子邮件:zhengxinglyh@sina.com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市工业大学承担。
联系人:石学军;电话:13801239932。电子邮件地址:138012399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