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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七佛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年检的磋商公示

2024-12-11    阅读量: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八大处整形医院)计划近期对七佛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进行年检。欢迎关心该项目的公司到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设备处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七佛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年检

2.招标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

3.招标人地址:石景山区八大处路33号

4.服务内容:30具七佛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需要年检(17具150升、13具90升),充装据实结算。

年检需求如下:

1. 外观检查。

2. 阀座与塞座检查。

3. 内部检查。

4. 壁厚测定。

5. 容积测定。

6. 水压试验。

7. 气瓶干燥。

8. 瓶头阀和安全泄压装置检查。

9. 易损密封件更换。

10. 气密性试验。

11. 补充灭火药剂参照的国家标准GB 18614-2012《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12. 检测现有药剂纯度是否有效。

13. 承担拆装、运输、调试等义务。

14. 检测完毕后按检测标准张贴标识、标签、钢印标记等。

15. 检测完毕后出具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相关条规定;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能完成维保和调试并将更换的液体等合法处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及被处罚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携带:

1.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公司及个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3.近三年内提供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4.北京市工商局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本企业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方式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中小企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在报名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

报名需要提供:上述文件盖有效印章(公章和法人章)、扫描发给lmylmy9407微信号,纸质版开会时携带

项目预算:10 万元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53968040 李老师(微信号:lmylmy9407)

报名时间:挂网之日起7天内

报名方式:电话或微信联系,微信提交盖章电子版资质合格后报名成功。纸质版材料开会时携带

地址:石景山区八大处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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